矿用发爆器是实施电雷管起爆的关键专用设备,其操作直接关系到爆破作业的成败与全体人员的安全。在潮湿、复杂且充满潜在电气危险的井下环境中,对发爆器的正确使用不仅是技术规定,更是生死攸关的铁律。
1. 资质与准入绝对化:
持证上岗: 操作者必须是经过严格培训并持有有效《爆破员作业证》的专业爆破工。
设备准入: 发爆器必须是国家煤矿安全标志认证(MA标志)的矿用防爆型(Ex d I Mb),且处于有效检验期内。严禁使用非防爆、自制或淘汰的起爆设备。
2. 环境与状态严检查:
环境安全确认: 检查起爆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(煤矿)是否低于1.0%,无煤尘积聚,无明火或其他热源。
设备完好性检查(“望闻问切”):
外观(望): 外壳无严重变形、裂纹,接线柱无松动、无锈蚀,防爆面无损伤。
钥匙(问): 专用充电/起爆开关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,严禁插在发爆器上或交给他人。
性能(切): 使用专用发爆器参数检测仪定期(通常每班或每日)检测其输出峰值电压、脉冲持续时间及充电时间,确保符合说明书要求。禁止用万用表直接测量输出端!
3. 网络连接可靠性验证:
导通测试: 使用爆破专用欧姆表(导通仪) 在接入发爆器前,对整个爆破网络(包括母线、脚线、连接线) 进行导通和电阻检测。实测总电阻必须与设计计算值相符,误差应在±10%以内。发现断路、短路或电阻异常,必须立即排查。
母线管理: 发爆器母线必须是专用的、绝缘良好的双芯铜质电缆,两端接线牢固。母线应悬挂起来,避免与金属导体、潮湿地面接触或拖在水中。
1. 充电操作流程:
最后连接原则: 必须等所有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、警戒设置完毕、并接到起爆命令后,方可将发爆器母线与被引爆的雷管网络连接。
操作顺序必须正确:
将开关钥匙插入,旋至“充电”位置。
观察指示灯或听声音,确认设备开始充电。
等待充电完成(指示灯变化或充电声停止)。严禁在充电过程中提前旋转至“起爆”位。
2. 起爆与起爆后关键动作:
起爆指令: 充电完成后,接到明确的起爆口令,方可高喊“放炮”三声,至少再等5秒,然后将钥匙果断旋至“放电”或“起爆”位置。
立即取下钥匙: 起爆后,必须立即将钥匙拔出,并由爆破工本人随身保管。这是防止误操作的核心步骤。
强制等待: 起爆后,严禁立即进入工作面。使用瞬发电雷管时,至少等待 5分钟;使用延期电雷管时,至少等待 15分钟。等待期间,应切断爆破作业地点的电源(除局部通风机)。
1. 拒爆(盲炮)处理 —— 最危险的环节:
绝对禁止行为: 严禁以任何方式(拉扯、掏挖、钻孔)直接处理拒爆的炮眼。严禁将发爆器再次连接至拒爆网络尝试二次起爆。
标准处理程序:
立即报告班组长和调度室。
在爆破工指导下,由原装药爆破工亲自处理。
在距拒爆炮眼至少 0.3米 处,平行打新眼重新装药起爆。
也可采用小心用水或压风管冲洗出炸药(非电雷管时)等方法,但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。
处理期间,所有无关人员必须撤离。
2. 杂散电流防范:
在井下电气设备多、潮湿的环境,存在杂散电流风险。必须确保:
爆破母线扭结短路直至起爆前一刻。
雷管脚线在连接前也必须扭结短路。
避免爆破网络与任何金属管道、轨道、电缆长时间接触。
3. 设备故障处理:
若发爆器充电异常、指示灯不亮、钥匙转动不灵,立即停止使用。
将故障设备升井,由专职维修人员检查,严禁在井下擅自拆卸、修理防爆设备。
1. “三人连锁放炮制”与“一炮三检制”:
三人连锁: 爆破工、班组长、瓦斯检查员(煤矿)三人必须共同在场,履行各自职责(检查警戒、检查瓦斯、操作起爆),并互换签字的起爆命令牌、警戒牌、爆破牌后方可起爆。
一炮三检: 装药前、爆破前、爆破后,瓦斯检查员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。
2. 保管与发放:
发爆器必须由爆破工本人领取和交还,实行“一人一机一箱”管理。上井后立即交回炸药库统一保管充电,严禁在井下或宿舍存放。
3. 法律责任意识:
违反上述任何关键注意事项,不仅构成严重违章,更可能触犯《刑法》中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规定。安全责任重于泰山。
使用矿用发爆器,本质上是操控一个瞬间释放巨大能量的开关。其安全使用的核心,可归纳为 “人、机、环、管”四环相扣:
人: 持证、专注、有责任心。
机: 防爆、完好、性能可靠。
环: 瓦斯合格、警戒到位、网络畅通。
管: 制度严明、流程清晰、监督有效。
每一次成功的爆破,都始于对风险的绝对敬畏和规程的毫厘遵循。请将上述条款,从纸面上的规定,转化为肌肉记忆和本能反应,因为这是守护井下生命的最后一道,也是最关键的一道技术防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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